栽好梧桐树 自有凤来栖
我院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优秀人才
本网讯(记者古月报道)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教师的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保证优秀人才的合理引进,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学院对《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师资引进、培养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给予了更加优惠政策。
《规定》中说,学院原则上不再接收本科毕业生,凡来我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到岗后按规定的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安家费16万元;两地分居的,帮助解决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配偶的就业问题,落实十堰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凡来我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到岗后按规定的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安家费6万元,落实十堰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院还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及进修学习,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和政策支持。
《规定》还对师资的引进、培养及管理做了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