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古月)9月2日,十堰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十堰市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进行表彰。我院财务处、会计教研室两单位同时被评为“十堰市2009年度财会工作先进集体”,财务处处长、高级会计级胡剑安、经济贸易系副主任、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孔祥银、财务处会计师余丽丽、经济贸易系副教授程亚兰同时被授予“十堰市2009年度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市委常委、副市长涂明安等领导为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据悉,近年来,我院财务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不断更新会计工作手段,财会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经济贸易系会计教研室的老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承担相关人员的财会培训、参与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咨询,为全面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市会计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