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刘帅)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体同学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张丽娜、胡鑫组织学前教育专业大一的学生在慧智广场学习宪法,活动邀请到了湖北举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旭、湖北延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戢春辉和刘菊参加。
活动开始,张丽娜给同学们介绍了宪法,让同学们了解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同学们认真听讲并与相关书籍结合,加深对宪法的认识。随后李大旭讲解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作用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他告诉同学们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戢春辉介绍宪法与我们每位公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宪法将伴随其一生;刘菊主要讲了法的作用,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以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区别。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