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院二级网站建设(改版)审批表
主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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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暨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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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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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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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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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主要栏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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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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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从外网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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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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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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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技术人员意见:
相关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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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工作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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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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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部门在从事日常办公过程中,承诺承担如下责任:
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泄漏国家秘密,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禁止事项。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建立公共信息内容监控制度。本部门发布信息(含用户上传信息)前,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依法保存备份记录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互联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随时与网站负责人及信息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对互联网管理部门及相关国家主管机关要求删除的违法、有害信息,必须立即执行。相关责任人和联系人发生变更时,保证在5天内书面报告学院党委工作部。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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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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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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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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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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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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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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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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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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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