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陶亿)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日前,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2016年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原政策法规处杜军老师荣获十堰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七•五”普法之初,学校就及时制定出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法规处等相关部门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中心工作,加强校内外普法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2018年普法中期检查中,我校获得优秀等次。
此次受表彰的共有13个市直先进集体、市直单位先进个人10名。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扎扎实实做好普法工作,推进平安法治十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