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精神文建设委员会 十堰市文明办
关于开展“文明十堰”与“社会主义荣辱观”
理论研究及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体会员及会员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推动“文明湖北”、“文明十堰”的创建,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和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十堰“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及征文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召开“文明十堰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整个研究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按照紧贴实际、紧贴生活、紧贴群众和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机制的要求,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十堰”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两者的关系,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别是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建立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等入手,大胆地从新的视角探索新的理论、新的观点和新的方式方法。通过研究,达到既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广泛树立,又为“文明十堰”的创建和“文明城市”的创建,特别是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及新的方式方法。
二、有关要求
1、时限:从通知之日起到八月底止,论文截至日期8月31日。
2、研究的范围及内容:参见“参考题目”(附后)
3、文章体例及篇幅:体例不限。以论文为主,经验体会,调研报告等其他文章均可,但必须紧扣主题。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内为宜。
4、送交论文办法:寄(送)交,打印一份送(寄)至:“十堰市柳林路15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秘书处收;邮编:442000;传真:0719-8499108;电子邮件:syhqy@hotmail.com。
5、奖励:对征集的论文,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审,凡被评为优秀以上等次的论文,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论文集”。
附:参考题目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理论研究 活动 通知
报:省研究会,市社科联、民政局
送: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领导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秘书处 2006年4月5日印发
共印350份
参考题目
1、“创建文明十堰”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
3、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建立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5、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6、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7、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先进文化建设;
8、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9、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个人修养和成长;
10、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1、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文明十堰”创建;
12、如何建立和完善文明城市长效机制;
13、本行业(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个人)如何参与“文明十堰”、“文明城市”创建;
14、本行业(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个人)如何更好地坚持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5、如何建立健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审及社会评价、践行、调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