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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校区建设用地通过省政府批准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06-12-07

本网讯 11月3日,省政府会议通过了我院上报的相关材料,同意我院新校区建设用地。12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向十堰市人民政府发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用地的函》。在函中,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我院新校区建设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同意将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姜湾村、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家沟村农村集体农用地34.4525公顷(含耕地16.66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0.7173公顷,合计批准使用建设用地35.1698公顷,并同意将其划拨给我院作为校园扩建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此前,市规划局已审批同意我院使用4.3867公顷的批次土地,连同此次批准的土地共39.5565公顷(593.3475亩)土地可用于新校区建设。

据了解,为配合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目前扩建办同志正全力以赴抓紧完善和办理市内各部门的后续工作,争取新校区早日动工建设。(田平)

责任编辑:胡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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