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古月)在我院国家骨干院校立项建设公示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传来喜讯,学院被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08-2009年度“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获得十堰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两年来,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相结合,与各系(部)、处(室)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内涵,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方式,着力打造文明、和谐、进取的校园环境,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舆论支持和精神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