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马旭 曾晨)9月25日下午,学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对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安排部署。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顾善远主持。
会议传达了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
顾善远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他强调,党委和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准确把握选好用好干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源头治腐、带头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工作着力点,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和以上率下之责;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大力度,严格要求,敢抓敢管,用工作实绩来树立监督权威。推进约谈、函询举措的规范化、常态化和有效运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纪委书记肖海华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十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及相关会议精神。对于纪委如何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责,肖海华指出,一是要传导压力,协助党委抓好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任务分解;二是要营造学习氛围,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三是要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切入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工作。
院领导陈海峰、周元国、张德新,院长助理郑强以及教学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