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月见闻)10月15日,十堰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培训会在我院举行。培训会由中国旅游法律专家、曾参与《旅游法》起草的李志轩老师主讲,省旅游监察总队袁罡副队长以经典案例对《旅游法》进行了解读,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太国、刘宏敏等领导到会并讲话。
培训会上,李志轩老师结合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对旅行社、导游、领队的行为规范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同时又对与《旅游法》相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司法解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分析了我国经济形势对旅游业的影响等等。与会的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师生也积极与专家进行了互动,就平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踊跃向专家请教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