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电轩)2014年10月20日上午,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利用辅导员工作例会时间,学习院学工处转发的《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高学生工作质量。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从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9个方面,分别就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对辅导员提升自我、开展好学生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系党总支书记田运科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和学生工作特点,对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级和标准进行了解释,要求紧紧围绕学生职业素质拓展和高质量就业进行认真思考,不断探索并及时规范学生工作。